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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活动主题 “羽动武陵,激情飞扬” 二、活动目的 武陵山区涵盖众多乡村与社区,通过此次羽毛球混合团体邀请赛,能够吸引来自各个角落的乡村代表、基层工作者以及广大羽毛球爱好者齐聚一堂,打破地域隔阂,搭建起一个相互沟通、彼此了解的平台,加强区域内各乡村之间在文化、社会等方面的互动往来,进一步凝聚乡村振兴发展的合力,此次邀请赛可以激发更多乡村居民参与到羽毛球运动中来,培养大家养成日常锻炼的良好习惯,增强身体素质,进而在整个武陵山区营造热爱运动、崇尚健康的良好风气,助力打造健康乡村、活力乡村。 三、活动主体 武陵山区各机关单位、企业、社会团体的羽毛球爱好者。(限湖南、四川、重庆、湖北、贵州) 四、活动时间和地点 1.时间:[比赛日期为 2024 年 12月 28 - 2025年1月1日] 2.地点:[利川市传媒体育馆] 五、竞赛项目 第一混双、第一男双(限 45 周岁以下)、男单、第二混双、第二男双。 六、参赛者资格
1、混合团体赛参赛范围为武陵山片区各羽毛球协会、 俱乐部、社会团体均可参赛,各参赛队不限制户籍所在地。
2、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年满 18 周岁(2006 年 11 月 18日之前出生者)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,且作为唯一参赛凭证。在比赛中参赛队员资格受到对方质疑(可当场要求出示身份证),临场裁判核查属实,当场比分为 0:31。 3、每队参赛人数不少于 9 人,上限为 12 人。其中:领队、教练可兼运动员。 4、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,患有影响羽毛球运动疾病者不得报名参赛,比赛中如出现意外伤害,责任自负。主办方将强制为所有具有参赛资格者统一购买意外事故险。 5、各参赛队所报信息需真实准确,若发现弄虚作假, 一经查实取消其所有成绩。 七、竞赛办法 (一)竞赛规则: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《羽毛球竞赛规则》和国际羽联公布的相关规定。出场顺序为第一混双、 第一男双、男单、第二混双、第二男双。 (二)第一阶段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分组循环,小组前二进入下一阶段比赛,第一阶段需打满五场。第二阶段采用单败淘汰制。 (三)小组赛名次排序方法:积分多者名次列前,如遇两队积分相同则看相互关系;如遇三队(及以上)积分相同 则按他们在小组内的净胜场、局、分依次计算大者列前。 (四)计分办法 第一阶段小组赛实行 31 分每球得分制,当比分为 30:30时,先到 31 分者胜,不加分。第二阶段采用 21 分每球得分制,五场三胜,单场三局两胜,当比分为 20:20 时,净胜领先 2 分者获胜。 (五)所有运动员均不得兼项(领队、教练可兼运动 员)。 (六)比赛用球由赛区统一提供,训练用球自备。 (七)所有参赛领队、教练、运动员食宿自理。 八、弃权和罢赛 1、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,运动员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该场比赛弃权论。一场比赛,运动员在 5 分钟内检录 3 次未到者,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。当场比分记为0:31。比赛中运动员受伤,可中断比赛,若在 15 分钟内不能继续比赛,则宣布对方获胜,比分记当时比分(受伤时的比分) 2、罢赛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,有异议可通过临场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,对裁判长的裁决仍有异议者,可向组委会提出申诉。运动员或各参赛队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,临赛前拒绝出场,赛后拒绝领奖等,超过 5 分钟者(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)为罢赛。赛场一旦出现罢赛运动员或参赛队,组委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。 3、竞赛组织希望各参赛队认真组织比赛。为了严肃赛风赛纪,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,对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、无理取闹、拖延 比赛、干扰比赛、罢赛等行为的参赛队及运动员,我们将根据《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》、《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》、《违反<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>的纪律规定》及 羽毛球竞赛规则、本次比赛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、比赛成绩,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。 九、竞赛纪律及管理办法 (一)竞赛纪律1、所有运动员及参赛队在比赛中服从裁判,有任何异议可向裁判长反映,对裁判长的裁决仍有异议者,可向组委会提出申诉。 2、各运动员及参赛队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,听从指挥。 3、在比赛中严禁弄虚作假、无理取闹、拖延比赛、干扰比赛等行为。 4、所有运动员及参赛队需严格按照大会日程安排参 赛,不得提前退场。检录时,在 5 分钟内检录 3 次未到者将作弃权处理。 (二)管理办法 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,维护赛场纪律。各参赛队伍在赛前需向大会缴纳 2000 元保证金,比赛结束后无违反大会规定全额退还各俱乐部。 参赛队中有以下行为者,将从保证金扣除罚款,其余部分退还给参赛队。 1、不服从赛场秩序管理,球员不服从裁判带进带出制度、滞留比赛场地等,每次扣除保证金 100 元/人次;自行调换比赛场地者,每次扣除保证金 200 元;不服从裁判判决,使比赛中断不能在 3 分钟内恢复比赛者,扣除保证金200元。 2、有其他违规行为(如辱骂对方队员等不文明行为), 给予黄牌警告一次,扣除保证金 500 元。 3、运动员对裁判有异议者,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口头或书面申诉。 十、报名及报到 1、报名 各参赛队务必于 2024 年 11 月 17 日前将报名表填写完整发送至 联系人: 张 娅 13872701515 江海洋 19207180101 袁富森 18371825777 杨 洋 15172807705 2、报到 所有参赛代表队 12 月 27日 [14:30——17:30]在湖北省利川市传媒体育馆报到,晚上[19:00]召开领队教练联席会, 请各参赛队领队务必准时参会。 会议联系人: 张 娅13872701515 江海洋 19207180101 袁富森 18371825777 杨 洋 151728077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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